神煞合婚
先公開神煞表、取法與作用對象,再將相同來源或接觸去重;神煞只作輔助,不推斷正緣、吸引、忠誠或安全。
概覽
神煞合婚(Fate-Star Compatibility)是依指定的神煞規則,比較兩張命盤中的象徵性星曜。判讀前必須公開神煞目錄、來源流派、起例依據、查找對象,以及該規則屬於原局內判定或跨盤比較。許多神煞共用同一個起例或重複同一組干支接觸,因此數量不能當成多份獨立證據。神煞只能作為輔助標籤,不能取代日主、夫妻宮、配偶星、完整干支關係、格局、喜忌、歲運或可觀察行為,也不能認定正緣、吸引力、忠誠、安全或婚姻結果。
概念速覽
- 規約優先
- 公開目錄、來源、起例、對象與作用範圍
- 常見標籤
- 桃花、紅鸞、天喜、孤辰與寡宿
- 證據去重
- 相同起例或同一接觸只算一個證據家族
- 輔助角色
- 不取代結構、宮位、干支關係與時運
- 沒有神煞
- 不代表沒有吸引力或關係可能
- 不能證明
- 正緣、吸引、忠誠、危險、婚姻或結果
先公開神煞目錄與起例規則
逐項列出使用的神煞、來源規約、起例依據、查找對象與對照表,並區分原局內成立的神煞與明確定義的跨盤規則。
不能在沒有說明的情況下混用不同流派。同一星名可能有不同起法或版本,結果必須始終綁定所選規則。
- 讓每一個神煞都能被重算。
- 保留流派與目錄差異。
去除共用起例與底層接觸的重複計數
由同一原局符號起例,或落在同一個目標接觸上的多個神煞,應歸入同一證據家族;一個地支上的多個名稱不是多次獨立確認。
缺席、矛盾與中性結果也要列出,不能只挑桃花或喜慶類標籤,更不能把不同範圍的神煞直接相加。
- 避免神煞堆疊虛增可信度。
- 保留負向、中性與不支持的結果。
把神煞放回完整合婚結構
分別核對兩張原局、日主、夫妻宮、配偶星、實際干支接觸、喜忌功能與時間條件。神煞只是註記,不是結構本身。
主要結構與神煞結論不一致時,差異必須可見。當事人的行為與直接證據不是另一層象徵,而是現實決策的優先依據。
- 神煞始終維持輔助地位。
- 不讓星名覆蓋主要證據。
拒絕正緣、忠誠與危險判定
神煞不能證明雙向吸引、性關係、忠誠、外遇、虐待、孤獨、婚姻、離婚、生育或關係年限;不利星名也不是人格診斷。
真實判斷應依同意、溝通、行為、紀錄及安全協助。神煞方法不應羞辱、施壓、監控或排斥任何人。
- 不發布神煞契合分數。
- 絕不把神煞當成安全證據。
來源與編輯依據
- 《三命通會》 (Sanming Tonghui)《三命通會》桃花、紅鸞、天喜、孤辰寡宿及其他神煞材料提供傳統起例,但同名星與流派表必須綁定明示來源、錨點及查找對象彙集干支、十神、納音、神煞與多種古典格局體系的歷史命理文獻。
- 《淵海子平》 (Yuanhai Ziping)《淵海子平》日主、十神、宮位與原局干支的核心架構支持神煞只能作輔助註記,不能取代兩張命盤的主要結構與關係證據討論地支月令、藏干、根氣與干支關係的重要子平法基礎文獻。
- OpenFate 編輯方法說明神煞合婚頁要求公開目錄、起例、範圍與證據去重,保留缺席和矛盾結果,禁止正緣、吸引、忠誠、外遇、危險、婚離及生育推論OpenFate 將確定性的排盤計算、傳統解釋框架與現代編輯說明分開處理。